構成質量管理體系的三大要素分別是治理和領導層、相關職業道德要求、客戶關系和具體業務的接受與保持。
治理和領導層是質量管理體系的基礎和核心驅動力。它明確了事務所的質量文化和價值觀,高層領導需發揮帶頭作用,營造重視質量的氛圍。通過制定清晰的質量目標和政策,將質量優先的理念融入到事務所的日常運營中。領導層要確保資源的合理分配,包括人力、物力和財力,以支持質量管理工作的開展。同時,建立有效的溝通機制,使得質量相關的信息能夠在事務所內部順暢傳遞,及時解決質量問題。良好的治理和領導層能夠為質量管理體系提供堅實的組織保障,引導全體人員朝著共同的質量目標努力。
相關職業道德要求是確保審計工作獨立性、客觀性和公正性的重要保障。審計人員需要遵守嚴格的職業道德準則,保持獨立于客戶的利益關系,避免利益沖突影響審計判斷。具備高度的專業勝任能力和應有的關注,不斷提升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,以準確識別和評估審計風險。保持誠信和正直,如實記錄和報告審計發現,不隱瞞或歪曲事實。遵守職業道德要求有助于維護審計行業的公信力,增強社會公眾對審計工作的信任。
客戶關系和具體業務的接受與保持是質量管理的重要環節。在接受客戶業務前,事務所需要對客戶的誠信和經營風險進行充分評估,避免與存在重大誠信問題或高風險的客戶合作。在業務執行過程中,要與客戶保持良好的溝通,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,確保客戶理解審計工作的范圍和要求。定期對客戶關系進行評估,根據客戶的情況和業務風險決定是否繼續保持合作。合理的客戶關系管理能夠降低審計風險,提高審計質量,保障事務所的可持續發展。
這三大要素相互關聯、相互影響,共同構成了一個完整的質量管理體系,為審計工作的質量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。